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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东律师
陈少东律师
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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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征缴后,企业如何面对。

劳动工伤2019-06-02|人阅读

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征缴部门的变更对用人单位有何影响呢?看到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好比如以前违法摆摊的小商贩一般都是由城管来抓,而现在变成由部队来抓,这个力度就可想而知。

社会保险问题更多的是个社会问题,现阶段有80%的用人单位无法做到合法合理的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都做到合法合理,那么用人单位平均会增加40%的用工成本,这个成本相信很多单位是无法承受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因此社会保险是国家的法定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以任何方式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一、用人单位主要是以未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方式,少缴往往是以最低缴纳基数来缴纳,而当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项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当员工发生工伤时,由企业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3、责任人被限制乘坐民航的风险。依据发改财金〔2018〕385号文件,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二、社保入税后,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呢?

1、征缴力度肯定是加大了,税务部门掌握用人单位的税收情况,特别是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将来就无法对那些有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没有缴纳保险。

2、缴纳基数变的更真实,在2019年之前,许多用人单位为了做用工成本,有些故意调高员工的工资,而社会保险却以最低的标准缴纳,跟自己在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不相符,那之前因为属于两个部门管理,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这么个现象,而统一征缴之后,这个现象就难以隐瞒了。

3、用工成本的增加,如果均做到每位员工按时、足额的缴纳社会保险势必给用人单位增加用工成本,有许多的单位就是靠未缴纳相关保险而盈利,比如那些劳务派遣单位,而一旦足额缴纳的话,他们的利润空间就被严重压缩。

三、针对社保入税,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1、薪酬结构的调整,未来企业势必要注重薪酬结构的优化,用人单位是有权制定灵活的薪酬制度,以稳定工资为主,将劳动报酬尽量转换成福利。

2、劳动关系向非劳动关系的倾斜,非劳动关系就不存在缴纳社会保险问题,存在由雇佣关系向合伙关系的转变。

3、双重用工,劳动法并不排斥双重用工的存在,那在双重用工的情况下,势必存在重复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那在之前这种情况下,往往只需缴纳一份保险。

综上,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而且随着社保入税的问题,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合理的缴纳社会保险,将来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将不断增加,在这种形势下,必须优化用工模式、调整薪酬结构,提升经营效益,才能在这场改革中更好的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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