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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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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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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债权债务2023-04-04|人阅读

2020年1月中旬,因房屋建设问题,张某向王某出借20万元。2022年5月初,王某溺水身亡。就该笔借款的归还问题,张某与王某父亲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王某选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本案中,王某不存在遗嘱继承,其遗产主要通过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具有法定性和强行性。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其次判决结果应当遵循限制继承原则,主要是指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1161条第1款对此进行了明确。我们也需要注意到限制继承原则的例外,即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继承继承人不应承担遗产债务,也就是不应承担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所负的个人债务,民法典第1161条第2款对此进行了明确。

综上所述,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若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其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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