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吴洪轩律师
吴洪轩律师
四川-成都
主任律师

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辩护2022-07-20|人阅读

刑事---拘留

1.拘留适用的对象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行为人犯罪的;(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8)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9)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2.拘留期间的讯问、通知

(1)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2)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3)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拘留的期限

(1) 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

① 经审查认为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② 认为需要逮捕的,需要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为7日。A.一般情况下,需要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B.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C.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③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 检察机关的拘留期限

① 直接受理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② 对监察机关(如: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在拘留后的10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8月28日高检会〔2000〕2号)为了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什么是假释,假释的条件、程序是什么?
刑事---假释(一)假释的含义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什么是假释,假释的条件、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减刑,减刑的条件对象是什么?
刑事---减刑(一)减刑的适用对象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含缓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适用减刑;2.对于死缓犯依法改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属于刑种变更,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什么是减刑,减刑的条件对象是什么?
什么是缓刑及后果?
刑事---缓刑1.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2.适用缓刑的条件需要同时满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什么是缓刑及后果?
什么是刑事逮捕?
刑事---逮捕1.逮捕的含义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什么是刑事逮捕?
吴洪轩律师
您可以咨询吴洪轩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