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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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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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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逮捕?

刑事辩护2022-07-22|人阅读

刑事---逮捕

1.逮捕的含义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逮捕的适用条件

(1) 一般逮捕

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应当予以逮捕:① 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 刑罚要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上刑期;③ 社会危险性要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下列情形发生的:A.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B.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C.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D.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E.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特别提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2) 径行逮捕

径行逮捕,是指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应当予以逮捕:① 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②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身份不明或者曾经故意犯罪的。

(3) 转化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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