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宋剑良律师
宋剑良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准备离婚了,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离婚2020-05-09|人阅读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现今社会,出城的人越来越多。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满足更高的情感需求,越来越多的人勇敢地选择离开遍布伤痕的婚姻,谈离婚色变的年代早已一去不复返。当两个人的婚姻生活走向尽头,离婚就是未来生活的必经之路。那么准备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选择怎样的方式呢?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对簿公堂成为了离婚的最有效途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