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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良律师
宋剑良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买房后,发现房子被抵押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2020-12-03|人阅读

不久前,购房者看中一套房,当时交了首付款,但还未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子没有办理抵押手续,然而最近上网却发现自己的房子处于抵押状态。购房者赶快询问其他业主,发现他们的房子也处于抵押状态。后来才知道,原来开发商为了套取流动资金,将购房者的新房抵押给了银行。这样的房子让购房者有点心烦,但是都交了首付,如果不想要了,这钱还能拿回来吗?

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而且还经常出现。专业律师介绍到,有些开发商为了套取现金,会将新房抵押给银行,等购房者买房后,先解押再为购房者办理网签合同及房屋备案,相当于打了个时间差。但是,如果开发商未能如期解押还款,购房人就无法办理网签,一旦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那么房子就有可能会被银行收走,购房者将遭受损失。

根据购房者的情况,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依照法律,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抵押房,可要求退房并索要赔偿

贷款抵押合同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的,出售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据上述规定进行索赔。在必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未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

买前如何规避风险?

1、提前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事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为了最大程度避免风险的发生,专业律师还是建议防范于未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相关条款:

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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