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机动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二、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区分不同情况,由多个侵权人承担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知识点扩充:《侵权责任法》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人身伤亡,包括精神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伤亡,包括精神抚慰金。
知识点扩充:《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十四、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停运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十五、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法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