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维——扮演好三种角色
【提要】律师在庭审中需要扮演三种角色:1、当事人角色,帮当事人讲好故事;2、反驳对方的角色,拆解对方的故事,破解对方的逻辑链条;3、辅助法官的角色,帮助法官发现事实,理清思路,作出裁判。这就需要律师运用换位思维,交叉扮演好三种角色。【案例6】一起建设工程纠纷工期索赔案件。原告甲公司为业主单位。被告乙公司为施工单位。甲公司一审起诉乙公司,以乙公司工期延误为由,要求索赔人民币 1 亿元。一审判决以乙公司未进行工期延期签证为由,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工期延误违约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笔者代理乙公司上诉。在扮演当事人角色时,我方申请调取监理日记,以及图纸修改记录,用于还原当时施工过程中真实场景,说明工期延误的原因主要在于业主方反复修改图纸。在扮演反击对方的角色时,我方提出施工方虽然没有申请工期签证,但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不申请工期签证即视为工期不予顺延,且在符合法定的工期顺延情况之下,仍然可以顺延工期。在扮演辅助法官角色时,因为会议纪要作为双方均予以确认的形成意思合意的书面文件,对于法官理清整个无争议事实具有关键作用。据此,我方完整梳理了双方之间的所有会议纪要,并形成表格,用以说明乙公司多次在会议纪要中提出需要甲公司解决及回复的问题,但均未获回复的事实,从而得出甲公司对于工期延误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结论。【启示】在换位思维中,律师通常习惯于扮演前两种角色,即讲好自己的故事和反驳对方的故事,但往往对于第三种角色缺乏关注。律师需要经常提醒自己的是,在事实和观点被双方争辩的面目全非的情况之下,如果你自己作为法官,需要获得什么样的帮助来辅助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