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淼律师
李淼律师 在线
北京-北京
主任律师

老人骑电三轮车撞上推婴儿车的母亲,造成重大事故

交通事故2021-07-27|人阅读

电动三轮车现在成了很多老人的代步工具,并且很多没有安全资质和手续。虽然有关部门也在严厉打击,但是很多人为了一时方便还是选择违法驾驶。

案情简述: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18日18时10分许,谢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宜春市袁州区经发大道方向行驶,行驶至某公司前路段时,与前方行人黎某和乘坐婴儿车的小孩江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黎某重伤二级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谢某要路人帮忙拨打120电话,并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处理。

经鉴定,被告人谢某所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隶属于机动车,其灯光性能、制动性能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经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认定,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谢某家属同黎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已赔偿黎某人民币280000元,支付医疗费79000元,并取得其谅解。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证的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该机动车灯光性能、制动性能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事故发生后,谢某能主动要路人帮忙拨打120电话,并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处理,属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同时已与黎某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李淼律师
您可以咨询李淼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