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时,往往涉及到工作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
北京有一些大型集团企业,采取轮流签订合同的方式,想要规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问题。
但是《劳动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累计计算)。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即属于上述“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至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工作I年限合并计算。
例如,小黑2016年入职a公司,签订两年期合同,2018年在续签时,由b公司签订,后2020年又由a公司签订,当小黑于2020年被辞退时,其赔偿金2n应当从2016年入职a公司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