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幸运的童年可以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却要用一生来治愈。因此现在很多夫妻离婚了也选择继续同居,就是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看似完整的家庭环境。
但离婚不离家,实则是一种同居关系,背后存在以下三种法律风险,内容有点长,建议先收藏,多看几遍,好好考虑。
第一,财产界限模糊:
由于双方还同居,容易使双方的个人财产相互混同,会导致双方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形同虚设。
第二,个人收入不共享:
在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是 全职家庭主妇 或家庭主夫,解除同居关系后,这一方在经济上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债务问题:
“离婚不离家”期间产生的债务,除非证明是为了 共同生活,否则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
第四,抚养费问题:
由于同居的特殊状况,可能导致对 抚养费 主张困难的问题。
离婚后选择是否继续同居是个人的决定,如果你考虑再三还是选择离婚后同居,务必看完以下建议,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建议一:能一起过下去的及时复婚
有些人离婚不离家除了孩子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可能是因为双方还有感情,又或者是一起生活慢慢又培养出感情,快车提醒:若双方破镜重圆,建议及时办理复婚登记,不但能为情感正名,还能解决以上提到的法律风险。
建议二:签订同居协议
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不离家”,就签订同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建议三: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尤其是和钱相关的,钱在哪花的?为什么花?有哪些外债?可以自己做一个家庭账本,这不仅可以为可能出现的法律争议提供充足的证据,还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