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意同乘情形下,应酌定减轻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2.酒后好意同乘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3.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可酌情减轻驾驶人的责任;
5.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致同乘人损害的,综合考虑好意行为和过失相抵规则确定侵权人(施惠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