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包括骑单车、电动车、三轮车的人等)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至70%的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