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外,争议最大的就是财产如何分割问题,很多人想了解的、关注的问题之一便是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现根据法律规定及办案实务总结如下:
一、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夫妻一方隐藏共同财的;
2、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的;
3、夫妻一方变卖共同财的;
4、夫妻一方毁损共同财的;
5、夫妻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
6、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二、主张权利的时间:
1、离婚诉讼程序中;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这场理性与感性、利益与情感的博弈中,无论胜败都是人生新的开始,是一次完美的纠错。恶意的行为,总要受到法律评判和道德的谴责,如果在离婚诉讼中您已经、正在或还未发现另一方有前述行为,那么现在或事后赶紧把权利主张起来吧。我是您身边的专业婚姻家事律师马菊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更多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帮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