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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波律师
叶文波律师
北京-北京
主任律师

夫妻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离婚2020-04-28|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协议失败后应该由其中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我们身边有很多法院,到底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可是当事人往往依据自己对某个法院的印象、离自己远近、自己活着对方是否熟悉等多种因素而倾向于选择某一个法院,但是法院管辖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定。下面,本离婚律师就来简单地讲解一下起诉离婚该去哪个法院的问题。

首先,根据婚姻法与民生诉讼法的规定,最基本的一条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所在地又可以分为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户籍地顾名思义,而经常居住地是指从原告起诉前一年连续居住的地方。如果被告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原告就要去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举个例子:甲的户籍地在北京市西城区,而甲从前年就在北京市海淀区居住。此时原告就要前往甲的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其次,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也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而如果双方都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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