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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彦民律师
卢彦民律师
天津-天津
主任律师

网购货物损坏谁赔偿?

合同纠纷2021-03-01|人阅读

刊登自2021年2月24《天津工人报》的读者任先生的咨询:我虽然今年 65 岁了,但对新型网络购物很感兴趣,年末各大网络购物平台都在做促销活动,我也在某网购平台上购买了一箱牛奶。一周后,快递员将牛奶送过来,我当场打开验收,发现有 3 盒牛奶的包装破损,所以我并未签收。快递员无法确认是否是在运输途中损坏,让我联系出售牛奶的商家。但商家表示牛奶寄出的时候是完好的,现在出现破损的情况应该找物流公司负责。从问题出现到现在,我多次与商家和物流公司沟通,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请问律师,网购物品出现问题,应该找谁赔偿?

律师解答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595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之规定,从您跟网络平台销售者达成购买协议并完成付款时,双方间买卖合同依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 604 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

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之规定,您与网络购物平台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后,三盒牛奶包装破损的风险由谁负担,主要取决于交付时间的认定。《民法典》第512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

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只有收货人收到货物并签收之后,才视为交付完成,货物毁损的风险才转移至买方承担。在交付完成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由于您是在快递送货时当场验货,发现破损后并未签收,所以货物并未完成交付,货物毁损的风险仍由网络购物平台商家承担,因此该三盒牛奶包装出现破损,无论是否是物流公司导致的,您均可以联系商

家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网购物品出现毁损、灭失等问题,在收货人未签收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针对您网购商品出现外包装破损的情况,均可向网络购物平台商家主张理赔。

律师提示

对于商家而言,在商家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物流公司)运送的时候,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物流合同关系,应就其双方之间的合同条款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即使消费者向商家主张权利,商家也可以依据签订的物流合 同,向承运人(物流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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