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886年汽车诞生到现在,汽车给人们带来极度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甚至灾难。据相关统计,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1万人,因车祸受伤的约1200万;在很多国家,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了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
因此,人们称交通事故为“马路上的战争”,“现代文明世界的第一大公害”。截止2007年上半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52807598辆。
让我们在这个汽车时代里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吧。
但是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
下面,简单将交通事故相关法律常识列个表,供大家参考。
类 别 | 主 要 内 容 | 时 间 控 制 |
管辖权 | 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 | 上级机关应在24小时作出决定 |
报警证据提交 | 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可请求交管部门处理 | 事故证据应在提出请求之日10内提交 |
检验 鉴定 | 对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鉴定 | 在勘验现场结束之日起1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鉴定 |
检验鉴定时间 | 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 | |
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 | 应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 |
对结论有异议的 | 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机构重新鉴定并告知公安交通部门 | |
尸体处理 | 鉴定结论结束后通知家属 | 10日内办理相关事宜 |
无名尸体 | 10日内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处理 | |
管辖权 | 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 | 上级机关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 |
事故认定书 | 自勘察检验现场之日 | 10日内作出 |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 | 10日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内作出 | |
对需要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 5日内提出 | |
事故调 解 | 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 | 10日书面提出 |
调解期限 | 10日内 | |
死亡的从办理完丧失之日,受伤的共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造成损失的,从定损之日 | 10日内 | |
提起诉 讼 | 人身损害赔偿的,从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 | 1年内 |
财产损失的,从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 2年内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