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法律师说
被告人黄某权等人多次纠集在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喝酒后不愿意报警的心理,多次实施碰瓷进而敲诈勒索的行为,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15日晚,王某在某羊肉大排档和友人吃饭,期间喝了啤酒,8点左右他驾车离开,想着没遇到交警查车就没事,没想到自己却被一犯罪团伙给盯上了。
在该大排档的黄某聪、胡某茂在吃饭的同时,乘机观察周围的人有没有喝酒,并寻找作案目标。见王某喝了啤酒驾车离开后,立马将其车牌通知在外边等候的同伙黄某权和吴某强,两人随即驾车紧随其后,在红绿灯路口处故意撞击王某车辆尾部制造交通事故。
之后,两人“狮子大开口”要求王某赔偿9000元,不然就报警处理。喝了酒的王某害怕酒驾被交警处罚,故不敢声张,只能协商赔偿,最后被迫支付了5800多元息事宁人。
利用这一手法,黄某权、吴某强等10人“屡试不爽”,从2018年开始作案共13起,向司机敲诈勒索少至500元、多至21000元,至案发时总金额共计8万多元,后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权等人多次纠集在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喝酒后不愿意报警的心理,多次实施碰瓷进而敲诈勒索的行为,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黄某权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黄某权、吴某强等4人负责组织,是主犯,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黄某聪、谭某乐等6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视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