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问题,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于我国《担保法》系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系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目前应当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条款合法有效,但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会丧失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