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杨昌盛律师
杨昌盛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主办律师

买房结婚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2010-08-11|人阅读
杨昌盛律师提示:又是一年新春!结婚的准新人们,在幸福的期盼中展望着未来;已经离婚和正在离婚的怨偶们,在怒目双向的格局中争夺着财产。   2006年的中国,房价在不断的攀升,离婚率在不断的上升!   婚姻准备期间,多少新人向往着购置房屋;离婚时候,多少怨偶为了房屋大打出手。如果你们准备买房结婚,那么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的文字:   1、确定房屋购置时间:   婚前购置房屋,除非另有约定的,否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其他约定的前提下,离婚时候,个人财产部分是不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   2、确定房屋出资者:   房屋实际购买时候,出资方是谁?是完全的一方出资,还是实质的两方集资?是筹集家庭其他成员资金,还是个人借款取得资金?不同的方式,对于出资金额婚后属于财产还是债务,影响重大。   3、出资名目的性质:   是赠送还是借贷,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家人出资部分,是否需要偿还?如果是赠送,是赠送给个人还是双方?如果是借贷,借给个人还是双方,如何归还?经常有夫妻因为婚房购置时候双方不同的出资发生口角,对于是否需要归还发生争执,严重影响婚后的夫妻感情,埋下隐患。   4、房屋产权人的登记:   房屋如果是婚前购买,是根据实际出资确定两人的产权份额,还是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假若婚前购房有出资却没有登记为产权人,那么分手时候最多获得对方对出资额的返还(前提是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如果是婚后购买房屋,产权人不论登记为夫妻之间的哪一方,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都属于夫妻共有。   5、房屋装修费用:   房屋的装修费用谁承担?装修费用的原始发票争取全部保留,一来为可能的装修索赔保留证据,二来为房屋装修价值的折旧计算做数据,三来为装修费用的出资方保留出资证据。   注意:装修出资在现实中处于贬值状态,购置房屋在现实中则处于升值状态。不同的出资选择,对于未来分割家产的可能,至关重要。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买房先要了解你的房^哈尔滨房产律师提示
买房只须看一证“买房看五证”已成为每一个购房人最先掌握的基本原则。其实,这五证手续办理过程中都存在联系———从《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
#房地产
人看过
买房先要了解你的房^哈尔滨房产律师提示
出卖人应当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怎样承担违约责任?杨律师解析: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
#房地产
人看过
出卖人应当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卖双方的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
#房地产
人看过
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卖双方的责任?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维修责任法律怎么规定?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维修责任法律怎么规定1、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2、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
#房地产
人看过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维修责任法律怎么规定?
期房再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房产买卖律师提示
购房者、房产开发商经常遇到一个问题,问期房是否可以再转让、是否可以购入、而有些地方性文件不允许期房再转让。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那么
#房地产
人看过
期房再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房产买卖律师提示
房地产继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黑龙江房产律师为您解读
房地产继承由于涉及法律、法规较多,继承关系相对复杂,一般不容易为普通人所熟知。就此,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对于房地产继承中的法律问题作出简单的介绍。一、房地产继承的
#房地产
人看过
房地产继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黑龙江房产律师为您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