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问:朋友A于2014年5月向我借了15万元,当时约定是每年5月还5万元及利息,但A自2016年5月起就怠于偿还我的借款及利息,我想问这笔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什么时候?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5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据此规定,你债权的最后一笔还款期限应该是在2017年的5月,此后的三年之内就是诉讼时效期间,若过了此期间没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你则有可能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