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拒绝房屋过户 强制执行!
调解书中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却一直不愿意配合过户,无奈之下,女方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将房屋过户至李女士名下,了却了李女士的一桩心事。
2009年10月,李女士向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起诉,要求与王先生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其中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归李女士所有。调解书生效后,王先生却一直拒绝到产权交易部门配合李女士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子湖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在多次联系王先生无果的情况下,于近日向蚌埠市产权交易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仅用了半天时间,将房屋过户至李女士的名下,李女士表示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被搬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