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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宏伟律师
徐宏伟律师
河南-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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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规重要条款摘录

合同纠纷2009-01-08|人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 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 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三条〓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 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 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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