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刘志永律师
北京-北京
高级合伙人律师
杀人者死?
其他
2012-11-04
|
人阅读
和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相比,暴力型犯罪无疑更令人痛恨,尤其是那些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简直令人深恶痛绝。
大连新玛特商场的那起案件,令人震惊。一个男子,抱起他的女友从四楼抛了下去,女孩当场死亡,男子被赶来的警察抓获。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我清楚故意杀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我更清楚,法律的目的之一就是伸张正义,让罪恶受到应有的惩罚。会见,是在一种很复杂的心情下进行的,我也想弄清楚,是什么样的怨恨可以让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女友痛下杀手。
瘦小、怯弱、惊恐甚至有些猥琐,丝毫没有杀人犯的暴戾、凶残、穷凶极恶。他向我叙述事情的经过,身体不停的颤抖,反复强调的一个词是:我怕。
会见结束,我感觉到他的精神状况有问题,必须对他实施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做医学鉴定,这当然是警察的工作,我向办案机构了解,果然已经启动鉴定程序。
也许无论鉴定的结果怎样,他都是可恨的,一个年仅24岁的生命之花被他残忍的扼杀了。但是,假如鉴定结果是精神有问题,他将有可能逃过最高的刑罚,这对他是个好的结果,对死亡的女孩,是不是不太公平,死者的家属能够接受这样的结果吗?
我们国家的文化传统里,有太重的报复因素,当年刘邦入咸阳,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杀人者死”。而诸如杀人偿命、血债血还等观念更是深入民心。在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当今环境下,寻找一个怎样的平衡点来协调惩罚与救赎的关系,也许是每一个法律人士要思考的问题。
点赞
分享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
法律快车
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放弃或者不弃,不仅仅是一个选择
放弃或者不弃,不仅仅是一个选择作为一名律师,在刑事辩护的过程中,常常为有些人,有些事感慨唏嘘。大约五个月前,这个年轻的女士和她的丈夫来到我的办公室,请我为她的母
#其他
人看过
《你为什么应该尊敬律师的劳动》
一位开公司的朋友请我帮助处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因为事情很简单,我说,免费帮个忙吧。朋友却执意要支付律师费。朋友的话让我感动,他说,刘律师,我们都是做生意的,你也
#其他
人看过
如果他真的是精神病
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不同,他穿的是黄色的马甲,这表明他是重刑犯。和第一次会见时的情形不同,这一次,他的言语清楚,表情坦然;甚至,他还询问我死者的家属会提出多少赔偿,
#其他
人看过
一米阳光
隔着铁栅栏,一时无语,我和他默默的吸着烟。会见室的温度比外面低很多,我穿着皮夹克,仍然觉得凉气透骨,他穿着一件单薄的秋衣,外套着蓝色马甲,冷得身体发抖。我问他:
#其他
人看过
爱在高墙外
那一定是一个被许多人娇宠着的男人,不到三十岁,坐拥数千万资产,你可以想象你身边所有这样的男人,潇洒、高贵、矜持、果断,当然一定也有骄傲、自矜、霸道、花心等等。但
#其他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