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庭审结束了。当审判长敲击一下法槌,最后一名被告人被带出被告席,我们都长舒了一口气。
被害人的妹妹对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有些不满,开始大哭大叫。看着满脸疲惫和无奈的公诉人,我的委托人,也是被害人的妻子还是向他表示了感谢。为了顺利完成庭审,本案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公诉人,当然还有双方的十几名律师都牺牲了周末的休息。他们的付出应该得到一份敬意!
十名被告人,公诉人对主犯的量刑建议是4到8年有期徒刑,其它被告的量刑建议则基本上都在3年6个月到5年之间。考虑到他们的犯罪情节和已经被羁押了近3年的情况,我认为这个量刑建议是合理的。被害人父母委托了一位北京的律师,他认为量刑建议太低了,主犯应该在十年以上,其它则不能低于十年太多。
庭审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本案的被告人和附带民事原告人都把矛头对准了区政府。那两位拒不认罪的政府干部也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区政府的领导。作为主犯的原城管局局长当庭提供了一份他偷偷录制的会议录音资料。正是这份录音资料使我们以前的许多疑虑都找到了答案!
在犯罪行为实施的前一天,在三楼的会议室里,区委书记、区长、多名副区长、人大领导、去办公室、城改办多个部门的负责人,还有区公检法的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了会议,部署对受害人经营的汽车修配厂的强迁工作,把受害人夫妇骗到区政府,把人控制起来是保证强拆顺利进行的需要。“找几个年轻人把人控制起来”,领导的部署明确具体。
我们终于明白了面对我们的追问为什么那几位领导噤若寒蝉,沉默不语,因为他们就是会议的参加者,是决策的参与者。为什么受害人家属在区公安局无法立案,在区检察院申请的立案监督被驳回,因为他们的领导就是非法强拆和非法拘禁行动的制定者。
作为公检法机关,本来应该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打击违法犯罪的机关,但是却纵容甚至参与到违法犯罪行为之中。这不仅让我们感到愤怒,更令我们感到恐惧!
庭审中,有一个数字被反复提起,1513天。那是从案发到第一天开庭审理的时间,也是受害人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的时间。1513天,受害人的家属历经艰辛,受尽委屈,付出巨大的代价,终于等到了这次庭审。
我们还是要感谢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部署,如果没有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也许这个时间还会更长。我们也感谢审理案件的法院,他们在接受了异地管辖的指令后没有推诿,克服了疫情的影响,牺牲了休息时间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1513天,我们走过了波诡云谲,终于等到了如今的拨云见日。想起了一句电影台词,法律已经确定了规则,司法机关也能保证违规者受到制裁,而正义却在冷漠地等待着下一个受害者。衷心的希望,没有下一个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