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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凌云律师
闫凌云律师
山东-聊城
主办律师

不要求离婚,能向花心的丈夫索赔吗?

离婚2010-08-06|人阅读

不要求离婚,能向花心的丈夫索赔吗?

一天,刘女士来到我的办公室,向我诉说了她的烦恼:她是2006年结的婚,婚后第三年生了儿子,和丈夫感情还可以。今年年初她发现丈夫行为异常,回家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和她很少说话,一天也说不了三言两语,晚上常常是凌晨一两点钟进家,到家后就蒙头大睡,问他说是单位有事儿,要不就是和朋友喝酒打牌,问得多了就不理你了,工资也不往家里交。她觉得这里面有事儿,通过跟踪暗查,她发现丈夫和一个女人有染。起初他不承认,后来说只是普通朋友,并发誓不再和那个女人来往,谁知事与愿违,两个人不仅没断掉,丈夫索性有时连家也不回了。她告诉我现在很痛苦,也很矛盾。孩子还小,离婚没有勇气,她想惩罚一下丈夫,让他丢丢人,看他知不知道悔改。问我两个人不离婚,能不能仅起诉向她丈夫索要经济和精神损失,要多少损失合适。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间要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仅根据婚姻法第四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我告诉刘女士,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立案,但可继续保存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如果将来离婚时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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