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泰山区嘉德现代城XXXX,身份证号:X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泰山区嘉德现代城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判令:
1,原、被告双方离婚;
2,婚生女X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3,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婚前经人介绍相识,于1XXX年XXX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于1XXX年6XX月XXX日生有一男,取名XXX;于2XXX年XX月XX日生有一女,取名XXX。
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缺乏应有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不和,自2009年7、8月份之后,双方矛盾加剧,吵架不断,原告本想为了家庭、孩子生活下去,但无奈于被告的行为,已经无法再加以忍让,被告经常对原告大打出手,致使原告对这段婚姻已经彻底绝望。
原告曾于XXX年XX月XX日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泰山区人民法院为给双方一个珍惜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双方感情至今仍没有好转,双方自XXXX年至今一直分居,感情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故原告向贵院再次提起离婚请求,请求贵院基于双方的婚姻现实,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双方离婚。
此 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