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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保义律师
段保义律师
江苏-徐州
主办律师

债权人申请破产保护简论

公司破产2012-11-02|人阅读

债权人申请破产保护简论

提纲:1、债权人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

2、债权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法律依据。

3、债权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

3、债权人申请破产保护的风险

破产法的实施,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过程中,提供了一条新的解决债务的思路。即如果债务人长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必然向法院提交可以履行债务能力的证据,否则将面临破产。一旦破产清算,债务人将面临企业死亡,对投资人而言是完全的投资失败,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必然尽力履行债务,避免企业的破产清算,从而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此外债权人在主张债权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债务人的财产已经被别的债权人查封保全,债权人通过一般的诉讼执行途径已经无法得到保证,在此情况下,作为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必要及时申请债务人破产,通过破产途径,对已经查封保全的财产进行解除查封,从而达到债务人的财产公平的分配,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依据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这一规定从法律上赋予了债权人对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申请权。、

从法理上说,债权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债权人可以是因合同之债产生的债权人;可以是因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可以是因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人;甚至于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因公法管理而产生的债权人。

目前我国破产法仅原则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

但作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仍应当注意有以下限制:债权必须是财产债务,而不能是行为债务;必须是到期债务而不能是未到期债务;必须是申请破产企业的债务而不能是其它企业的债务。

作为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企业申请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是债权人请求法院保护其实体权利的一种司法上的途径。但是破产的请求权只是一种诉讼上的请求权,债务人并不因债权人的申请必然破产。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由此可见,企业是否被宣告破产,取决于该企业是否已经实际达到破产界限,是否具备了被宣告破产的条件。因此,可以说,是否申请破产是债权人的的权利,而是否宣告破产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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