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杜凯律师
杜凯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到底哪些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信用卡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

刑事2024-03-04|人阅读

到底哪些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信用卡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

---杜凯律师

具体的情形包括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网红主播诱导粉丝参与网络赌博怎么判,平台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网红主播利用其网络影响力,为境外赌博网站引流,诱导粉丝参与网络赌博,并以粉丝在赌博网站输钱的一定比例为佣金,获取非法利益,构成开设赌场罪。那么,主播是为什么需要
#刑事
人看过
网红主播诱导粉丝参与网络赌博怎么判,平台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共同犯罪中表现的“组合结构”认定主从犯
一、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主犯从犯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的认定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刑事
人看过
通过共同犯罪中表现的“组合结构”认定主从犯
网络直播涉黄可能触犯什么罪,会被判几年及其定罪量刑的标准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速度的提升,各类短视频的强势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移动设备观看直播内容,导致直播行业呈现井喷式的发展。其门槛低、收入高,某些想赚
#刑事
人看过
网络直播涉黄可能触犯什么罪,会被判几年及其定罪量刑的标准
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性质,效力及返还
【案情经过】南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2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二女。2022年2月,王某与姚某相识,同年11月,二人开始租房同居生活。2022
#刑事
人看过
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性质,效力及返还
利用硅胶充气娃娃为他人提供性服务并牟利行为的定性
对利用硅胶充气娃娃等性玩具为不特定人群提供性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宜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者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考虑:(1)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
#刑事
人看过
利用硅胶充气娃娃为他人提供性服务并牟利行为的定性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中支付结算金额如何确定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
#刑事
人看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中支付结算金额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