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陈承震律师
陈承震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挪用公款是什么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2021-10-26|人阅读

在对挪用公款人在惩罚的时候会根据情节,金钱的多少来决定的。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一般都是惩罚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那么就会惩罚5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挪用公款是什么刑事案件

  挪用公款达到立案数的,属于刑事犯罪。

  二、挪用公款数额判刑标准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范围由刑法第93条确定。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挪用,故意的内容是将公款挪作他用而不是非法占有。

我们可以发现挪用公款是没有死刑这个刑法的,最高就是无期徒刑。近几年,我们国家对《刑法》进行了改变,对挪用公款也进行了调整,需要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来判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陈承震律师
您可以咨询陈承震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