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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雪静律师
戴雪静律师
天津-天津
主任律师

共同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继承2020-03-27|人阅读

共同遗嘱的效力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争议。国内目前比较常见的共同遗嘱主要是夫妻共同遗嘱,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对于夫妻共同遗嘱,如果没有违反继承法的禁止性规定,能保障立遗嘱人权利的有效实施,那么应当承认共同遗嘱的效力。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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