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在咨询离婚问题时会问:如果我们协议离婚,可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万一以后发生什么纠纷,到时候对方搬家了或者找不到了,我到哪里起诉呢?今天就来说一下这个问题:离婚协议能不能约定管辖?
目前我国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最为简便、快捷的一种离婚方式,双方只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就可以去夫妻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相对于协议离婚而言,诉讼离婚的方式就比较复杂、漫长了,短则半年,长则至少一年。一般情况下,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那么,双方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管辖呢?离婚协议是不可以约定管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而离婚案件主要是涉及到人身关系,多数会伴随着处理财产关系,所以离婚案件不能适用协议管辖,如果双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关于该管辖条款也是无效条款。
离婚协议的无效约定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如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的。
由此可见,夫妻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协议管辖,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