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XX庭》里的那点家事——
签了离婚协议就离婚了吗?抚养权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变?
最近的热播剧《决XX庭》想必在法律圈里也成了必追剧,虽然国内的律政剧总是被吐槽,但我还是难免其俗,刷了整部剧。一部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主任担任编剧,弘扬检察官敬业奉献、惩恶扬善、坚守法律的影视作品,突破了以往人物为律政,核心为感情的电视剧思路,而这部剧情更多的是以庭审为中心,真正展现了法律工作的内容。
点赞这部剧的同时,作为婚家律师,还是想对剧中的有关家事的两个问题谈论一番。
一、高X和左X到底有没有离婚?
剧中男一号检察官高X,因工作原因,时有遭受涉案人员的跟踪、威胁,甚至连累了妻子左X,左X迫于压力希望高X辞掉检察官的工作,但是高健并未妥协。左X无法忍受,选择留下一纸离婚协议,独自前往美国,此后8年无任何联系。当8年后左X再次出现时,她的身份成了高X的“前妻”。剧情从头到尾并未说明二人期间办理过离婚手续。那么左X8年前留下的一纸离婚协议就代表终止两人的夫妻关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可知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意味着,还需要去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这条司法解释又得知,离婚协议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
而剧中从头至尾,未交待高X与左X办理过离婚登记,也未诉讼离婚。所以左X留下的离婚协议实际上是废纸一张,双方只不过是分居多年的夫妻而已。
二、左X能变更女儿高XX的抚养权吗?
8年前左X孤身一人前往美国,当年高XX5岁,此后一直是高X与女儿共同生活。8年后左X与美国男友回到中国,目的是想带高XX一同回美国。而此时高XX已经13岁了,读初一了。左X求高X将抚养权给她,能达到目的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民法总则》实施后,将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现在法院判决已经考虑这一新的规定,实务中子女年满8周岁就可以考虑了。
所以剧中高XX的抚养权并不是由高X或者左X决定,而是由高XX自己决定。
假设高XX不满十周岁,或者不满八周岁,对于一个离家多年,未曾尽到抚养义务的母亲,又在与高X的婚姻存续期间公开与美国男友的关系,这种情况下想要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也是极小的。
影视剧毕竟是影视剧,与实践还是存在差距的,毕竟是一部宣传“检察精神”的作品,主线并非家事,以上两个问题或许只有家事律师才会过多关注。未来还是期待更多有法律专业人士参与的律政作品搬上荧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