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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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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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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分为哪两类类型

刑事辩护2024-01-16|人阅读

导读:

刑事责任分为两类类型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的处罚措施。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性质不同、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法律责任不同等。

  一、刑事责任分为哪两类类型

  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处罚措施,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而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刑事法律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的严厉程度更深。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社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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