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文永军律师
文永军律师
湖南-湘潭
合伙人律师

浅议推进湖湘律师文化建设应吸纳湖湘文化精髓

其它2015-04-01|人阅读

浅议推进湖湘律师文化建设应吸纳湖湘文化精髓

根植于湖湘文化土壤的湖南律师不仅应该打造自己的独特的湖南律师行业文化,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湖湘律师文化建设这一契机,加快促进湖南律师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湖南律师业走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道路,使湖南律师行业成为湖南乃至国家政治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湖南依法治省,优化投资环境,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贡献湖南律师的业绩。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文永军律师

目前,关于各种文化建设的讨论甚嚣尘上,大家也热衷于关注和推广各种文化现象和文化产业。当我们满怀激情的谈论文化时,是否真正的仔细研究和了解过文化的内涵呢!为此,笔者查阅了不同的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各种文化的概念有上百种理解。学者们对文化的定义争论由来已久,美国人种学家兼社会学家克拉克洪在他们题为《文化:概念与定义的批判考察》中提出160例定义。而我国对文化概念的研究主要是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认识的。依《辞海》的诠释,文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总之,世界各国文化均有着自己特有的民族性,并通过民族形式的发展,形成民族的传统,它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不同的途径进行传达和演绎。通俗的讲就是,各民族,各群体在长期的不断充实、发展和认同基础上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人文思想、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等要素的总和。

笔者所要谈到的“律师文化”则是从中国律师群体在所处法系环境、社会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在法律服务的实践中形成的,能够为广大律师认同并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职业精神。律师业要发展,就要发展律师文化。要把发展律师文化和发展律师整体行业统一起来,要树立没有律师文化的发展就没有律师行业的发展的观念。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的国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虽然行成了统一的中华文化,但由于地域区别,各地域又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区域文化。中国律师群体根据其所属的区域不同,在推动发展律师文化建设中,应当注意从各区域的传统文化中吸收其精华,从而形成独特的律师文化。笔者作为一名湖南律师一直在思考独特的湖湘文化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我的观点是:我们应当推进建设湖湘律师文化。

一、推进湖湘律师文化建设只能植根于湖湘文化肥沃的土壤。

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中,地处长江中下游的潇湘大地所形成的湖湘文化是中华文明中独具特色的文化奇葩。湖湘文化以原道发端,远迹屈子,中经贾谊、柳宗元形成湖湘文化原道的源头,到周敦颐重构儒道的《太极图说》、王船山“六经责我开生面”,魏源“技可进乎道”、“师夷长技以制夷”,谭嗣同锻造维新变法的思想利器《仁学》,直至毛泽东思想的形成,“流风所被,化及千年”,终于积千年之功,卓然独立于世。作为一种区域文化,如同近代岭南文化和其他区域文化一样,湖湘文化属于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对湖湘文化精髓的概括,学术界的观点可以也说是莫衷一是,众说纷纭。笔者综合多种学术观点,结合自己的拙见以为,湖湘文化的精髓就是: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经世致用、百折不挠、兼收并蓄。

二、湖湘律师文化建设吸收湖湘文化精华可以加快促进湖南律师业的发展。

1、湖南律师业的发展首先要继续传承“心忧天下”的奉献精神。从屈原、贾谊忧国忧民之情思的产生到以毛泽东等为代表的一批湘籍革命家将湖湘文化心忧天下的精神提升到以天下兴亡为己任,以行动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最后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当然,“心忧天下”这一概念在不同的时代也必然具有不同的内涵和要求。 “心忧天下”应作为一种时代精神来弘扬,特别是当其被作为湖湘文化的突出特质,被作为一种典型的或核心的“湖南精神”广为传播的时候,湖南律师必须紧密结合时代特点,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并对其做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

作为湖南律师首先要抛弃惟利是图、金钱至上的商人习气,要深刻认识到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各领域能够充分获得法律服务的群体是有限的,律师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更多的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疾苦,进而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参与信访调解及公益诉讼实践等工作,推动相关公益法律服务领域的立法进程。,

2、湖南律师要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 敢为人先”意味着做别人没有想到或不敢做的事,笔者以为这一点对律师群体尤为重要。目前,律师的业务竞争越来越激烈,但机会也会更多,如何摆脱业务不足的瓶颈,如何开拓新的法律服务产品,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这均需要我们有勇于创新和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为什么毛泽东等人能探索出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取得革命胜利的道路呢?这就是湖湘文化“敢为人先”精神的集中体现。湖南经济的发展水平与与沿海省份相比的确有差距,但这不应该成为湖南律师业可以落后的理由,因为“ 敢为人先”的湖湘文化底蕴赋予了我们趋时更新的强大精神动力。

3、湖南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中要懂得“经世致用”执业原则。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对“经世致用”的最好注释。从本质上讲,“经世致用”是湖湘文化实用主义特征的概括,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与我们讲的“理论联系实际”有相通的一面,它更多的是强调理论要为现实的政治服务,所以它具有功利性。从律师职业的社会属性来看,懂得“经世致用”是必要的,律师不仅要懂业务,还要讲政治,要有对政治的观察力。律师当然要讲维权,究竟维权和维稳哪个重要,笔者认为,在中国目前的社会制度下,二者并不是对立的,矛盾的,而是辩证统一的,对于此类矛盾的处理,更应该采用务实的原则处理。湖南律师应该秉承“经世致用”的湖湘文化特征,热心政治、关心社会、关注经济,争取在各级人大、政协的发言权,要为推进立法建设、完善行政管理、规范公共权力、参与社会建设方面,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价值,从而提升湖南律师业的地位和作用。

4、湖南律师业要弯道超车,必须有“百折不挠”的勇气和“兼收并蓄”的气度。

1920年,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陈独秀曾写就《欢迎湖南人底精神》一文。文中说:“湖南人底精神是什么?‘若道中华国果亡,除非湖南人尽死。’……”,湖南人这种“百折不挠”精神,自然有历史为证。从明末清初思想家王船山,到清朝末年的湘军统帅曾国藩,从为中国近代革命事业流血牺牲的第一人谭嗣同 “我自横刀向天笑”,至建立新中国的奠基人毛泽东“敢叫日月换新天”,均是这种精神的体现。笔者深深体会湖湘文化的此种“霸蛮”精神对湖南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与沿海城市和国内其他发达省份相比,湖南律师业的现状,无论从规模、素质、专业化分工、服务管理等方面均存在差距。面对差距,湖南律师在保持清醒头脑的同时,要利用湖南正在崛起的时机,百折不挠,不断进取,开展多元法律服务模式,学会走出去,将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送出去,将高端客户引进来,最终将湖南法律服务业建设成全国的一张名片。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体现了湖湘文化具有汇合百家、兼收并蓄的博大精神,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的产生和发展,都不是闭关自守、固步自封所能做到的,“兼收并蓄”的开放精神,是对湖湘文化开放意识的集中概括。其代表人物有:魏源“睁眼看世界第一人”,突破“夷夏之大防”,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曾国藩筹办洋务,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选派幼童赴美留学;毛泽东等人探索并成功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拯救中国的革命理论等等,均是此精神的发扬者。湖南作为内陆省份虽然有地理上的先天不足,但这不应该成为湖南律师业滞后的理由,因为湖湘文化的包容精神给我们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我们不仅要吸收和学习北京上海等法律服务业发达的律所经验,还应该从发达国家发展了几百年的法律服务市场探寻法宝。以创新、求变的思维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丰富律师服务模式,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届时,湖南律师业弯道超车将成为现实。

三、受湖湘文化熏陶的湖南律师文化建设一定能促进和保障湖南律师业的蓬勃发展。

随着湖南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继续推进和落实,随着国家正在实施的中部崛起战略,湖南律师业的发展前景广阔绝不是一句空话,一句口号,这些机遇为湖南律师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植于湖湘文化土壤的湖南律师不仅应该打造自己的独特的湖南律师行业文化,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湖湘律师文化建设这一契机,加快促进湖南律师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湖南律师业走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道路,使湖南律师行业成为湖南乃至国家政治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湖南依法治省,优化投资环境,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贡献湖南律师的业绩。

参考文献:① 周伯华 《大力弘扬湖湘文化优秀传统》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