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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兴律师
林兴律师
浙江-台州
副主任律师

“新冠肺炎”疫情下应收帐款催收方法

债权债务2020-04-01|人阅读

2020年初从武汉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给国家、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企业经营影响巨大,企业生存艰难,拖欠债务也越来越频繁。中银律师团队从企业日常的法律需求为视角,简要阐述企业应收帐款多种催收方法,供企业参考。

一、电话催收

企业合作双方的诸多业务往来往往通过电话进行沟通,虽然此种沟通方式不是特别正式,但是不能否认其在实践当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在对方合同款项未按期支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与客户有权决定付款的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客户是否有支付意向、未按期支付的原因以及可能支付的时间等。如客户能给予明确肯定的答复,则趁热打铁或及时结算款项或要求其出具书面确认函;如客户仍在无正当理由下含糊其词,则应考虑调整催收策略。当然,在电话沟通过程中应掌握好说话的语气、态度的强硬、催收的火候等,同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要做好录音,为今后可能的起诉做准备。

二、上门催收

上门催收与电话催收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样,不再赘述。值得一提的是,派什么样的人员前去面谈,该人员有多大的决定权限都应该考虑清楚。上门催讨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离开,一定要向客户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对于信誉不佳的客户,应直截了当、干净利落并理直气壮地告诉客户,你上门的目的就是专程收款,要让客户感到内疚,且找不出理由要求延期还款。另外,在当面催收过程中应尽量向客户索要对债务的确认函或要求其提供书面付款计划表,即便不能即时结清欠付款项,也为日后进入法律程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工作。

三、发催款函或律师函

当前述两种方法不能起到任何效果时,则应通过发催款函的方式催收债务,这样比较正式,意在清楚地向客户表明,要求其按期付款。函件内容依据与客户的关系及实际履约情况或委婉或严厉,掌握好用词的语气和力度。例如特别友好关系的,可以给他们发传真或邮寄感谢信的函件方式,在函件中表述感谢之词,并一一列举按合同给客户所供应的货物、货款、供货日期等,请客户在确定的日期前把所欠货款汇至指定账户。对于多次催讨仍不偿还货款的,给其专门发一封“催款通知函”,明确告知客户应付款时间、金额以及未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等。

同时,当前两几种催收方法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就应考虑准备进入法律程序。当然,在正式启动法律程序前,不妨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发送律师函收费很底,律师函的内容一般也比自行拟的催款函态度更严肃和强硬一些,并且向客户明确传达即将启动法律程序的信息。大部分律师函能起到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无须再花费成本和精力与对方对簿公堂。

针对以上几种催收方法,有一点是需要共同注意的,那就是为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应保存、收集好催收的证据。电话催收要进行电话录音,上门催收应要求客户在会谈纪要上签字,发送函件则应要求客户签收或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送达,总之尽量收集积极催收的文件资料。

四、诉讼、仲裁方式催收

对于前述努力都失败的欠款客户,最后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催收。企业可以聘请律师或自己直接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都是非常严肃和专业的法律程序,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证据准备要充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任何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都无法支持你的主张。所以在诉讼或仲裁之前,要对自己的主张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同时也要有证据对客户可能提出的异议进行有效反驳。

2、客户信息要明确。向法院起诉需要被告的身份信息比如客户的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这些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出具相应债权凭证时应明确并注明或复印、拍照,不然无法确认债务人的身份情况,导致无法起诉。

3、注意诉讼时效。要保证自己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时间点应在诉讼时效期限之内,不能因对方口头承诺履行而忽略诉讼时效。如果确因疏忽大意而超过了诉讼时效,则应尽量想办法要求客户再次确认债务。虽然这次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对于诉讼时效即将期限届满的,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规定。但为了谨慎起见,为确保程序权利,建议企业及时向债务人发出主张权利的通知、公告、邮件、微信、短信等催收依据,从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4、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首先应尽量了解客户债务偿付能力以及财产线索,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或裁决也无法执行或难于执行。必要时,可以对客户的动产或不动产、银行存款等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最终能够迅速有效的实现债权回收。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作为胜诉一方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特别要注意到执行时效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因此,企业在拿到胜诉法律文书后必须尽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在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特殊时期,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无异于是雪上加霜,同时还需要顾全疫情防控大局,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权益受到损害,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中银律师团队建议存在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企业,应采取以上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如有应收帐款无法收回需求律师提供服务的,可以联系中银律师团队律师,期待为您提供高效、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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