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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鸿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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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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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常见问答

保险2007-10-05|人阅读
医疗保险政策常见问答 1、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国有、集体、股份、外商投资、私营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驻城区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纳入统筹范围。 2、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4、什么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答:社会统筹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一般原则,即“集众人之财、调剂使用”,按照“大数法则”统一筹集,互相调剂使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对象是参保患者,患者医疗费用多的,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多;不患病的不予支付。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大额医疗费。 5、什么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答:社会保险中的个人帐户,是以参保个人名义建立的保险帐户,属个人所有,由个人按有关规定支配和使用。对于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构成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归个人所有,主要用于支付小额医疗费。 6、个人帐户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按职工个人年龄来确定;三是个人帐户资金利息。 7、个人帐户资金计入比例是多少? 答: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下列比例计入:40岁以下的按2.7%计入;41?D50岁的按3.0%计入;51岁以上的按3.6%计入;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 8、个人帐户支付范围是什么? 答:门诊发生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住院医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的疾病或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特殊病种目录疾病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9、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是什么? 答:住院发生的费用中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特殊病种目录疾病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部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需定期门诊治疗的特殊慢性病(如肾透析、肿瘤放化疗等),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及其它费用。 10、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什么? 答: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门槛”。指统筹基金在支付参保职工医疗费用之前,职工个人按规定需先用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后,统筹基金才开始按规定比例给付的标准。 11、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答: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封顶线”,是指由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解决,而要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2004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5000元。 12、破产或撤销、解散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如何缴费? 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清偿其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及利息。并为原在职职工按原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足一年和为退休人员按上年同类人员年人均医疗费待遇水平缴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3、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分立、转让、租赁、承包时单位和个人如何缴费? 答:用人单位先清缴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及利息。由接收单位或继续经营者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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