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执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精进、仗义执言、追求公平、公正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答:不可以。信托虽然为受益人的利益所设立,但受益人不直接占有、管理和控制信托财产,仅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信托受益权属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但是它并不直接等同于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