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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国律师
张新国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无法承受的生命之托

刑事辩护2007-11-24|人阅读
再一次被问道: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你怎么还这么用心?准备这么充分? 类似的问题,被问过多次,有法官,有检察官,有律师同行。 我一般情况下笑笑:准备的并不好,你们看卷更细。 知心者,我这样告诉他们:生命之托,我当尽责! 去年和今年,由于工作关系,我接受了一些死刑二审法律援助案件,尤其是在今年7月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之后,比较多的出席了二审法庭。作为一名曾经的优秀公诉人,我对于出庭辩护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准备的,正如高院一位老法官戏说我:就是没理也能辨半个小时。但每一次出席二审法庭,我都要仔细的查阅卷宗,认真的会见上诉人,耐心的听他们讲自己的案情,争取找到对上诉人最为有效的辩护思路。 因为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对一个生命而言! 并不是每一个罪犯都是十恶不赦的坏蛋,每一个死刑犯背后的案情,都是一个充满着人情世故的曲折故事。一个律师,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应当从中找出对被告人可能存在的生的理由,坦呈在法律面前,由法官作出判断。 深知我是他们生命的一根稻草,深知这根稻草对他们的分量,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敏锐的审视每一个可能对他们有利的细节。 当一个,又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在我会见他们时,感激涕零,长跪不起,我叹其不争,更在心灵的震撼中告诫自己: 生命之托,我当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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