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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辽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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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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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离婚2011-11-23|人阅读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条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条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河北省新的土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使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外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上述标准可以适时进行调整。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亩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

目前,我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通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通知》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据了解,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三年大变样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我省城中村改造项目实行权力下放,凡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的,除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坐标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一律下放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从快补办土地登记手续

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城镇区内不同程度遗留下一批没有规范的土地登记手续。土地权属不清问题既影响拆迁工作,也为今后重建和融资带来障碍。按照“统一消化,一次性处理”的原则,对因手续不规范、不完备等原因没有土地登记手续的,在没有争议的前提下简化环节,从速从快补办土地登记手续。对已规划、建设为城市绿地或其他用途的土地,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城中村改造不受指标限制

今年我省出台特殊政策,对城中村改造项目,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对城中村改造用于安置原城中村村民的住宅土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村民自愿采用出让方式提供安置用地的,可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优先保障拆迁安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今年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要确保城市拆迁、安置用地。对各地申请使用省预留指标用于三年大变样项目的予以倾斜。为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继续实行土地置换政策,对废弃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达到耕作条件的,可等额置换新的建设用地。对在三年大变样中,需异地安置的搬迁工业企业,突破工业企业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的现行政策规定,可采取协议方式提供新的安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收取土地出让金。企业原用地由政府收回出让后,土地收益可根据安置企业的需求用于企业搬迁改造。

□腾出土地纳入政府储备

据介绍,通过集中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全省预计可腾出土地2499万平方米。对腾出的大量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调、指导各地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收回、收购,纳入政府统一储备,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投放市场。

省国土资源厅推出10项新政

3月20日,省国土资源厅宣布推出10项新政,削减土地审批项目,下放土地审批权限,提升审批速度,凡列入审批快速通道项目的用地,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重点项目和“三年大变样”项目用地随报随收,即收即办。据称,这是针对“三年大变样”中土地使用和管理方面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推出的。

■开辟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省国土资源厅今年将研究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审批主办处长领办责任制。对重点项目和“三年大变样”项目涉及的用地、用矿和用海审批工作,明确主办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从接卷到呈报厅领导审批全程领办,帮助指导报件准确无误,破解审批中遇到的难题,督促本处和协调协办处室及时审查办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省国土资源厅还将专门开辟“三年大变样”项目快速审批通道,重点项目和“三年大变样”项目用地随报随收,即收即办。对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的项目,要求凡列入审批快速通道的项目,协办处(科)要当日办结,主办处(科)在3日内提出办理意见,省厅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为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对现有59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再次全面清理,又下放15项,取消9项,合并减少7项,削减下放比例达52.5%。同时拟取消省本级7项行政性收费,下放2项收费。这些项目待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城中村用地特事特办

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省国土资源厅将打破常规,实行权力下放,提出在“三年大变样”工作中涉及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的,除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坐标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不再报省,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市、县政府向省政府呈报批准征收用地的请示。

针对城中村改造用地审批难问题,省国土资源厅今年出台特殊政策,提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在供地方式上,对城中村改造用于安置原城中村村民的住宅土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村民自愿采用出让方式提供安置用地的,可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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