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彭xx在佛山市一家气体有限公司上班,任职货车司机,利用监管人员的管理疏忽,伙同该单位其他人员盗窃共计36只无缝气瓶,先后以400元的价格进行销赃,共获赃款14400元,分得7000元。后被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
被告人彭xx委托本律师进行辩护,本律师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进行辩护,辩护意见及量刑意见全部为法院所采纳,被告人彭xx最终获缓刑。被告人彭xx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