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房屋租赁违约问题
房屋租赁违约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给付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租客不搬离房屋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进行调解或诉讼或仲裁。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发票
支付房屋租赁违约金,不需要开发票。法律快车提醒您,收取房屋租赁违约金,才需要开发票。发票一般都是收款方开的,只有收购发票是付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一般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