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者变成合伙人 解决纠纷新模式让双方“双赢”
知识产权2009-07-28|人阅读
侵权者变成合伙人 解决纠纷新模式让双方“双赢”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7-6 10:26:02 注册在上海知识产权园的理汇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毛巾图案设计的企业,很多年前就已将自己设计的图案进行版权登记。不久前,他们发现有家企业未经授权,也在一超市销售和他们设计的图案一模一样的毛巾。于是,“理汇”立即向超市发送权利要求书,要求超市在三日内将侵权产品全部下架。 知识产权园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双方企业开展了详细的“摸底”调查。结果发现,侵权企业对于处置侵权商品比较配合;另一方面,这家超市在市场渠道方面有自己的经验和资源。而“理汇”公司正好处于拓展市场的关键期,无力在短时间内全面打开市场。通过司法或行政手段帮助“理汇”公司维权毕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如果双方能够建立合作关系,岂不是更直接推动了富有创意设计含量的产品直接进入市场? 于是,上海知识产权园招商服务部工作人员开始了与双方企业的协调工作。两个月后,“理汇”与原来的侵权企业正式签署了为期一年的代理销售协议,后者按产品出厂价的一定比例向“理汇”支付代理费,如合作顺利,还可以续签。一个是侵权方、一个是被侵权方,原本看上去关系“剑拔弩张”的两家公司,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园的巧手化解下,终于签下合作协议。从企业利益出发,寻找最有利于“双赢”的解决方式,正成为除司法和行政两大传统途径之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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