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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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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反获赔偿司机双重身份解谜团

交通事故2009-07-31|人阅读
要说前不久黄先生一家发生的事,可以说是太不可思议了:黄先生是一家公交公司的司机,有一个爱他的妻子,还有一个刚刚会跑的儿子,家庭生活非常美满。说妻子非常爱他,从他每天上班就可以看出来。黄先生每天上班前,老婆都要看着他开车上了路才放心。那一天也不例外,黄先生在车场里倒车,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而老婆则帮他看路,指挥他安全倒车。可就在此时,谁都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黄先生在倒车时,不知怎的,竟鬼使神差般地将车后的老婆撞倒,刚才还好好的妻子,瞬间就倒在了血泊里。黄先生疯了似地将爱人送进医院抢救,但一切都晚了。他心爱的妻子,他儿子的母亲,躺在他的怀里再也没有睁开眼睛。事情发生后,黄先生一直都跟做梦似的,不敢相信这一切。他多年安全行车,从没发生过交通事故,而现在不但轧死了人,轧死的竟然还是自己的妻子! 随后不可思议的事,还在继续着。黄先生不慎轧死了自己的妻子后,本以为再也没脸去见自己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了,他们的爱女死在了自己的手里,二老恐怕杀他的心都有了。可处理完妻子的事回到家里,二老不但疼爱的呵护着他的小儿子,对他也是照样关爱有加,并没有向他发难。老人说了,你们原来是多恩爱、多好的一家人啊,出了这样的事,我们知道你绝对不是故意的。她是我们的女儿,但也是你的爱妻,她走了我们难受,我们知道你更伤心。现在我们失去了女儿,但我们不能再失去女婿和外孙了。人死不能复生,你也就别再怨恨自己了,咱们还是盘算盘算,今后你们爷俩儿怎么生活下去吧。二老的宽容和和善,又给黄先生来了个不可思议,他还是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梦里,他不敢相信自己轧死了二老的女儿,他们还能善待自己,而没有把他打碎撕烂。 更不可思议的事还在后面。处理完爱人的后事,二老有一天突然向他提起,他们准备与女婿、外孙一起,向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黄先生一听这事就觉得更不可思议了,您想啊,这人是我自己轧的,车祸是我开车出的,向人家要赔偿,这不是自讨苦吃吗?我老婆要是别人轧死的,不用你们说,这赔偿我肯定得要,还不能少要,毕竟人都死了。可现在的情况是,你们不要赔偿还好,一要赔偿就等于把我放在火上烤,要来要去还不是我的责任,人家能管你吗?果然二老一向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人家自然就把老公轧死了自己的老婆拿出来说事。人家说了,轧死人的是你们自己家里的人,被轧死的还是你们家的人,这事让我们说什么好呢?这种情况太特殊了,我们不能管,要赔偿也只能你们自己家人赔自己家人,可这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你们就不要再闹了,开车出事的是你们的女婿,再闹还不是闹他,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虽然被顶了回来,但二老还是不肯轻易放弃,为了女婿和外孙今后的生活,也为了替女儿讨一个说法,二老说服女婿带上外孙,一起将女婿所在的公交公司和为公交车进行保险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30余万元。二老在法庭上说,女儿是我们的女婿在倒车时不慎撞倒的,他是肇事司机不假,我们也没想将属于他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去。但作为公交公司对这事也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我女婿当时开的是公司的车,而不是我们的私家车,出事也是在公司的停车场里,怎么着公司也该有一些责任吧。至于保险公司就更应该赔了,公交车辆既然已经在保险公司上了保险,出险就应该给予理赔。撞的是生人,他们该理赔,撞的是熟人,他们同样该理赔。保险条款上什么时候说过,自家人撞自家人,就可以不理赔?我女婿撞了我女儿,并不在保险公司免赔的范围之内,你保险公司不赔,得拿出说得通的依据来。 本来黄先生家出了女婿撞死女儿的事,周围的人们就觉得够不可思议了。现在全家人又一起上了法庭,要求其他两家单位赔偿肇事的司机女婿,人们就觉得更不能理解了。有的人甚至在说,他们家人的脑筋是不是出问题了,人是你自己轧死的,却要找别人赔偿,这事说什么也不靠谱啊,这不是瞎胡闹吗,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可法院的判决,支持了人们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由于黄先生出事时,是在上班时间驾驶公交车辆,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对于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应当由黄先生所任职的公交公司予以赔偿。 谈到人们对此案的迷惑,律师解释说,黄先生作为肇事车辆的司机,为什么能与儿子、岳父母一起告公交和保险公司呢?这是由于黄先生在本案中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又是死者妻子的亲属。作为前者,他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作为后者,他又有资格以死者亲属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作为妻子的继承人,他有权得到部分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黄先生一家除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20万元赔偿外,公交公司再一次性赔偿他们5万余元。 律师提示: 有时生活中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法律却能给予支持。这是由于看似不可能,但却有法律上的依据和道理。本案中黄先生的双重身份,是他肇事却能得到赔偿的关健。他是肇事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他同时还是死者家属,就应获得亲属死亡赔偿金。从黄先生的双重身份看,您是不是就觉得这案子不是那么不可思议了?相关法律参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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