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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律师
王建华律师
辽宁-大连
主办律师

外地人在大连购房落户的相关问题

房地产2011-01-25|人阅读

外地人在大连购房落户的相关问题

1、外地人在大连买房的落户标准:

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大连市购买单套商品房(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2、购买大连二手房的落户问题:

根据《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户口,在下列区域购买单套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达到相应标准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即购买二手房即使房款达到80万元也不能予以落户。

3、必须付清房款后方可落户:

全款购房取得产权证之后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如果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不是签订购房合同就可以落户,而是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办理落户需要的手续:

《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购房落户人员所购商品房必须是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房屋,办理购房落户必备的手续是购房合同、购房款结算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契税完税凭证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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