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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潮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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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不起罚金能不能做认罪认罚

刑事辩护2021-12-06|人阅读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犯罪的犯罪行为,很多时候在进行处罚时,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罚相应的罚金,那么交不起罚金能不能做认罪认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不起罚金能不能做认罪认罚

  刑事判决书中所处的罚金不缴纳的可以减刑,但会影响减刑的幅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

  减刑主要是指对被执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份子进行减除处罚的法律规定。减刑在犯罪分子要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假释指一种提前释放的法律规定,前提是犯罪份子在改造期间确实表现极好而且真心悔过,不再危害社会。总之减刑和假释的前提都是犯罪份子在改造期间表现良好。

  二、法院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如果罚金不交实行不会加重,但罚金刑会被强制执行。

  三、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罚金是主刑的附加刑。

  不缴纳罚金的处理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不起罚金能不能做认罪认罚的相关内容,如法院判处缴纳罚金,罪犯应当及时缴纳,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后果。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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