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重庆
遗产继承
两位老人生育子女共3人,其中1名子女“A”在两位老人前去世,是否可以参与抚恤金的分配。
您好,A的子女可以参与抚恤金的分配,一般由死者亲属之间协商决定。首先,抚恤金是给予家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国家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初衷是为了救济死者亲属,为其提供物质帮助,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抚恤金是死者身故后产生的,而不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因此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也不能继承。因此,A的子女也不能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抚恤金。一般情况下,抚恤金的分配由死者的亲属协商决定,因此,两位老人的亲属可以协商给A的子女分配一部分抚恤金。若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参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或者按照亲疏远近关系、是否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等因素分配死亡抚恤金。因此,A的子女也有可能会分配到抚恤金。具体情况还是根据实际的情形才能进行认定。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谭芳
谭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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