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一般要一年以上,因为公司并购需要公告。各种手续的变更,以及劳动者的安置。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