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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中被关禁闭 当年还可以减刑吗
可以折抵,但有一定的条件。看守所主要是用来关押未决犯(还未拿到生效判决的被告人、犯人)的地方,如果判决生效,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就会把犯人送到监狱执行。看守所属于公安系统管理,监狱则属于司法系统管理。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正式的判决作出前,如果被关押在看守所,其被关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但不是所有的刑罚都可以。在刑事判决中,对自由进行限制的刑罚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如某人如果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但他此前在看守所已经羁押了两年,那他在监狱服刑的时间实际上只需要八年。管制之所以能够折抵两天,是因为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只进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的执行的罪犯之前被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比如像吴英案中,其因为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来其在监狱中服刑过程中被减刑为有期徒刑。那她在判决前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时间也不能折抵之后减刑的刑期。
杨士富
杨士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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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不认罚影响减刑吗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而减刑,是法院已经判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进行减刑。减刑如下: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等。因为认罪认罚案件,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如果不是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四条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建议人民法院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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