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交通肇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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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对方跑了,属于逃跑吗?
法律分析:立即报警,车被撞,对方跑了这种情况对方属于肇事逃逸,依法会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这时候被撞车主只需要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即可,警察会找到逃逸车主前来处理。即使没有记住车牌也可以报警,警察会通过刑侦技术手段找到逃逸者。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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